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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指南

投诉指南

时间:2021-1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公民向国家机关投诉,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公民进行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三、公民投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四、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投诉,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转送有关检察业务部门办理,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投诉,请按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1、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向国家安全机关投诉。

2、涉及杀人、抢劫、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或者涉及治安的案件,向公安机关投诉。

3、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投诉。

4、对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争议以及有关控告,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投诉。

5、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者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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