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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指南

受案范围

时间:2021-1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人检察院访工作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下列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

4)反映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5)反映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6)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或者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8)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9)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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