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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2+3+3”工作体系 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时间:2023-08-09 来源:本院  作者: 点击数: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构建“2+3+3”工作体系

推动“三个规定”

落实落细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防火墙”,更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积极构建周全严密的“2+3+3”工作体系,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通渭县人民检察院落地见效。

一、压实两个责任,构建责任明晰的组织体系

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党组每季度听取执行“三个规定”情况报告。二是压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既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记录报告、规范自身交往,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并对分管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不断拧紧。

二、抓好三个关键环节,构建措施有力的执行体系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消除干警思想症结。常态化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综合运用政策解读、专题辅导、案例警示、氛围营造等方法,教育引导干警从“要我报”到“我要报”的转变,解决干警“不会填”的操作问题。组织专题学习“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吃深吃透政策要求,让主动填报、“有问必录”的意识入脑入心,解决干警“不愿填”的思想问题。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查阅、移送,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解决干警“不敢填”的顾虑问题。二是抓好宣传引领,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制作“三个规定”微视频、手机铃声,实现“来电即提醒”。利用“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制度规定。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走进县委党校,为“全县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参训的党员干部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是抓好甄别处置,按月分析动态把握。严格界定记录报告人员范围为全体干警,及时梳理分析平台数据,建立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对于发现违规过问案件、不正当交往、不如实记录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三项从严举措,构建精准有效的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常态化监督。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的范围,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将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警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干警近亲属律师从业情况信息台账,对相关人员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以及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开展自查申报,确保填报完成率为100%。二是强化责任传导。梳理统计本院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长时期“零报告”的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对落实“三个规定”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如实填报。三是强化倒查力度。通过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等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司法掮客、与其他关系人不当交往的基础上,倒查干警不主动或者不如实报告违反“三个规定”情况,推进源头治理,有效扎紧制度的笼子。

下一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真正将“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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