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2.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3.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4.第三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5.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40.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62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96万元,占96.68%;其他收入38.85万元,占3.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90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381.00万元,占32.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0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9.46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55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物价上涨,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关系未转入,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未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8万元,支出决算为5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45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工资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2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未举行相关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48.7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培训次数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58.05%,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因公出国出境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合理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59.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未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采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未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采购,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未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采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合理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14.52%,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合理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72%。组织对“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重点评价项目为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项目,涉及金额为331万元,实际支出331万元,全部支出,执行率为100%。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当年预算支出为50万元,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组织对“通渭县人民检察院”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金额为1129.96万元,实际支出1137.06万元,执行率为100.63%,得分96.65分,完成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1万元,执行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业务费用按规定支出,保证了办案部门的正常办案进度;二是办案装备购置齐全,保障了办案部门的正常工作所需。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年度目标指标值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物业工作人员管理较分散,达不到所要求的目标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完善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重点绩效情况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