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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

时间:2023-07-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始终把“三个规定”贯彻到案件办理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经统计我院无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的报告。

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4月至6月,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了解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其中院领导5件,中层领导6件,其他人员填报2件。以上填报记录中司法办案12件,工程建设1件。填报被记录对象为检察系统人员0件。

经核查,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三个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坚持逢问必录,严格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多措并举,查准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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