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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如下: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政治任务。2024年第一季度,共填报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其他干警填报8件,方式为来电8件,来人5件,微信1件,本院干警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下一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引导检察人员坚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的工作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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