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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第三季度工作情况

时间:2023-10-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更好接受社会监督,通渭县人民人民检察院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察指导,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强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2件,其中,院领导3件,第一检察部5件,第二检察部3件,第三检察部4件,政治部2件,办公室5件。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填报全部“清零”。

下一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对思想有顾虑、认识有偏差的检察人员运用关联案例答疑解惑,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将“碍于情面、不愿不敢报告”的思想误区转化为防微杜渐“有问必录”的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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