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报政绩观偏差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出席并讲话,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指出,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全体干警要摒弃急功近利、搞“花架子”的错误思想,以“滴水穿石”韧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检察内涵”,甘做化解信访积案、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制发检察建议等“潜绩”,坚决防止为追求指标而迁就不合理量刑建议、该退查不退查、不敢依法抗诉等偏差行为。要严把案件受理、办理、决定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落实集体把关,防止违规决定;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构建“亲”“清”关系;要聚焦日常管理,加强干部选任、财务、机要保密管理,堵塞漏洞。
会议强调,端午将至,要严防“节日腐败”。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严禁违规聚餐。要警惕“人情往来”背后的“围猎”,严守值班纪律,强化机关安全。
会议号召,全体干警以案为鉴,常怀律己之心,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讲政治、促发展、护民生、固法治的实际行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通渭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