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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检察院:“五坚持五最大”模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质效

时间:2023-1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以“五坚持五最大”能动、融合履职,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质效。

一、坚持能动履职,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统筹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用心用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2023年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的同时,综合认定其自首、认罪悔罪、赔偿损失、初犯偶犯等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禁止令建议,被审判机关采纳。结合办案开展社会调查8次,商请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4人,提前介入侦查6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0余条,封存犯罪记录7人次。

二、坚持多元救助,最大程度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对受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构建起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为被害人协调转学2人次,开展心理测评及疏导5人次,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以案促治,充分保障困境儿童权益。联合民政、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加强“困境”未成年人保障的协作机制》,携手推动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同时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为20名困境儿童送上经济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综合关爱套餐。

三、坚持融合履职,最大范围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坚持融合发力,将司法保护融入“六大保护”,打好最大范围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组合拳”。就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缺位的情形,制发“督促监护令”11份。对1名被害人提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予以支持起诉,该案未成年人被害人获赔2.8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宾馆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售卖“酒类”饮品等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并强化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治理漏洞,实现长治长效。紧盯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维护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四、坚持精准帮教,最大力度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通过不定期走访,与法定代理人、村委会、司法所座谈,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验期内矫正帮教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聚保护合力,与妇联会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组织8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辅导(咨询)师召开座谈会2次,依托我院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心理咨询、辅导阵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涉案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咨询及疏导5人次。创新建立“家庭教育调查分析研判机制”,制作并发放《家庭问卷调查表》300余份,梳理涉及家庭教育、强制报告等方面数据1100余条,对排查出的共性问题,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发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短视频,通过未检云课堂—“婧姐课堂”推送短视频4条,扩大家庭指导教育的影响力。

五、坚持数字赋能,最大可能激发内生动能。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数字化建设,在建立刑事诉讼全流程数字化监督模式、符合未检特点的民事、行政诉讼数字监督、搭建全方位的公益诉讼发现平台模式方面积极探索。聚焦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建立法律监督线索发现模型,通过调取相关数据,与有关数据碰撞,发现法律监督线索1条,分析研判后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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