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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 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6-07-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

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情况通报


为持续深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现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4至6月,全院干警坚持“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依托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件,填报内容客观、规范,未发现违规干预插手情形。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填报3件,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员额检察官(不含院领导)主动记录报告4件,体现办案一线人员的高度自觉;其他干警自觉填报7件,展现全体人员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共识和行动合力。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制度执行,紧盯关键岗位与办案环节,加大警示教育与监督问责力度,同时畅通正规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行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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