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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二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7-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2024年第二季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情况通报如下:

第二季度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填报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件,其他干警填报7件,方式为来电8件,来人1件,本院干警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坚持“逢问必录”,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全体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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